女性高爱潮有声视频,少妇被粗黑进进出出在线观看,亚洲欧美v不卡在线,国产成人综合第一精品

推薦標簽:兩會領導人商談 | 經貿文化論壇 | 直擊海峽論壇 | 建黨91周年
您的位置:中國臺灣網  >   新聞中心  >   本網快訊  >   正文

臺灣中時刊李宗瑞不雅照 記者等4人被判6個月徒刑

2013年06月17日 18:02 來源:中國臺灣網 字號:       轉發 打印

  2013年1月31日,李宗瑞首認罪承認偷拍,愿賠受害者每人20萬新臺幣。(圖片來自網絡)

  中國臺灣網6月17日消息 據臺灣“中廣新聞網”報道,富少李宗瑞迷奸案去年爆發后,臺灣《中國時報》曾在顯著的頭版、3版,報道相關新聞,并刊登疑似偷拍的不雅照。副總編輯楊憲村、陳賡堯、社會中心主任王健圣與撰稿記者陳鴻偉被檢方以妨害秘密罪嫌起訴。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后,法院分別判處4名被告有期徒刑6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全案可上訴。

  李宗瑞是元大證券董事李岳蒼之子,雖然長相也不突出,但經常出入知名夜店,并與多名名模傳過緋聞,包括白歆惠、吳亞馨、林葦茹與藝人林利霏,但交往都不超過半年。2012年8月23日晚間8點35分,李宗瑞在逃亡的第23天,終于在律師的陪同下至北檢投案。李宗瑞一審被判刑14年,其繼母也在受害人名單內。2013年1月31日,李宗瑞首認罪承認偷拍,愿賠受害者每人20萬新臺幣。(中國臺灣網 周劍)

臺灣頻道 臺灣政局 臺灣社會 臺灣軍事 娛樂新聞

:
    關于我們 | 本網動態 | 轉載申請 | 投稿郵箱 | 聯系我們 | 版權申明 | 法律顧問
   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
    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
   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