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性高爱潮有声视频,少妇被粗黑进进出出在线观看,亚洲欧美v不卡在线,国产成人综合第一精品

推薦標簽:兩會領導人商談 | 經貿文化論壇 | 直擊海峽論壇 | 建黨91周年
您的位置:中國臺灣網  >   新聞中心  >   本網快訊  >   正文

不理貧婦苦苦哀求 臺北女子拾獲2萬堅持索3成賞金

2010年12月14日 10:35 來源: 字號:       轉發 打印

  向李婦拿了3成賞金的潘姓女子,昨晚到警局出示要給對方的收據。圖片來自網絡

  中國臺灣網12月14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,臺北縣一名獨自扶養子女的婦人昨領取21000元(新臺幣,下同)生活費,不慎將裝有手機、現金的包遺失。她撥打自己手機,一名自稱是法律系畢業女子接電話說,失款已經送到警局并要求十分之三報酬(6300元)。婦人雖苦苦哀求“能不能拿少一點?”但對方仍堅持拿6000元。

  遺失包的李姓女子(44歲)昨向臺媒投訴,昨天傍晚,她騎摩托車領取21000元準備支付水電等雜支,在行經臺北縣土城市裕民路、捷運海山站附近,掛機車前座吊掛勾的包包掉落,遭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畢業的潘姓女子(28歲)拾獲。李婦原本慶幸包包失而復得,欲包紅包答謝,未料潘女自稱是法律系畢業,主動要求十分之三報酬(6300元)。

  雙方在警局碰面后,李婦向潘女求情,說自己一個人撫養小孩,“能不能不要拿3成?”未料潘女堅持一毛不能少,當值警察也幫忙求情,但潘女卻冷漠地回說:“我去問學校老師可不可以這么做。”警員聽了也不敢再幫腔,警方指出,“民法”如此規定,他們只能道德勸說,無權干涉。

  臺大教授:留置權不應用于弱勢

  李婦感嘆說,她一直教導自己小孩要拾金不昧,潘女自稱是法律系畢業,卻沒顧及情理,“現在的教育到底是怎么了?”她認為法律系教授除教導法律,也應該教導一些道德觀念。

  臺大社工系副教授王云東表示,隨著社會變遷,不可諱言功利比率上升、道德下降,學生容易著眼功利色彩,只問行使留置權違法與否,而忽略此舉是否“道德”。他說,社會功利色彩濃厚當下,若是留置權不再,可能拾獲者更不愿意把錢交出來,因此,他認為是否有可能在法律設計上能夠周詳,如留置權是否不要用在弱勢人身上等。

  律師廖芳萱表示,只要撿到錢的人有通知失主,或向警察機關報案,就不算侵占,可向失主主張取得一定報酬及留置權,根據“民法”相關規定,拾得人要在6個月內請求報酬十分之三,若對方未給報酬,拾得人就對遺失物有留置權。(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)

瀏覽更多臺灣新聞

相關閱讀:

[ 責任編輯:劉海偉 ]

:
    關于我們 | 本網動態 | 轉載申請 | 投稿郵箱 | 聯系我們 | 版權申明 | 法律顧問
   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
    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
   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